伍劲松: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性质辨析

作者:南京市 来源:莆田市 浏览: 【 】 发布时间:2025-04-05 08:11:59 评论数:

[[10]]而在法学这一兼具人文与社科属性的领域,更可能受制于语言建构之规制,人们对法的概念与本质的不同设定,一定会生成不同的法学理论体系,进而生成不同的法律生活样态设计版本。

孙笑侠:《法治国家及其政治构造》,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1期。齐延平:《国家的人权保障责任与国家人权机构的建立》,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3期。

伍劲松: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性质辨析

法理学界关注中国改革开放重要时间节点上关键命题的研究,是因为这些命题必然是当下法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安身立命之所系。李贵连:《民主法治:法制现代化的诉求》,《政法论坛》2012年第3期。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白斌:《法教义学的逻辑》,载《清华法学》2016年第4期。法治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主控模式,在中外学术界和实践界是取得了普遍共识的。《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法制现代化议题》,载《法学》2009年第5期。

高奇琦:《论人工智能对未来法律的多方位挑战》,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27]] 仅仅是发表在三大刊上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就有:徐显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载《法学研究》2014年第6期。也就是说,公民就要知道城邦的事情,并亲身参与其中。

他们向我鞠躬,怪可怜地恳求我说:老爹,怜悯我吧。[77]也就是说,起初它只是一个咨询机构。民众也能接触到并享有贵族们的文化,从而提升了自身的品行。但在梭伦时代,其含义改变了。

[82]参见注[24],第170页。用布克哈特的话说就是,他(城邦公民)所享有的自身存在的安全仅仅是由于公民身份,而且只有在他时刻感到自己的城邦存在的情况下才拥有这种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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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基于此,梭伦才把傲慢的行为视为一种对城邦结构的威胁行为,从而促使他把傲慢行为定义为一种危害公众的犯罪,对此行为要用公诉程序来严惩。[18]这一系列事实表明,德拉古法并不如后代人所认为的那样因过于严厉而被抛弃,相反,处于此法规制下的雅典人却在长达200年左右的时间里保持着对它的敬重。那它恢复的是什么权力呢?依据前文亚里士多德的记载,这是一种掌管城邦的权力,可见这种权力主要是行政权。亚里士多德在《雅典政制》中曾介绍过梭伦法的一项规定,即凡是在城邦陷入纷争时不拿起武器跟随某一派别将被褫夺其公民资格并且不得参与城邦事务。

德拉古把民众的这种私力救济的行为转化为公共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普通民众免于遭受不义对待的权利。他认为,当时的雅典人口增多,经济发展过快,从而引发了更多的社会矛盾。[44]但梭伦的立法目的不仅是为了经济上的改革,而主要是为了城邦整体,用他的话说就是,我把人民团结起来。[37] 梭伦首先依其审慎且冷静的沉思探寻城邦危难的渊薮,他在诗词中曾言: 我们城邦的危险绝非来自于宙斯之令, 或赐福的不朽神灵的意志。

依据亚里士多德的记载,埃菲阿特颁布法令把监督政府的权力以及大部分的司法职能都转让给了500人议事会、民众大会和陪审法庭。当然,我们不能用现代司法权和行政权的概念来界定雅典当时的司法权与行政权,因为雅典的行政机关有时享有司法权力,而司法机关有时也享有行政权力。

伍劲松: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性质辨析

这与萨拜因对雅典民主政体的观察相符,只不过他明确指明了公权力受谁限制而已,即雅典政体令人感兴趣的地方……在于那些旨在使地方行政官和公务人员向公民群众负责并接受其控制而建构起来的政治手段。[64]从形式上看,这是一种典型的民主形式。

[14]See Martin Ostwald, From Popular Sovereignty to the Sovereignty of Law: Law, Society, and Politics in Fifth-Century Athen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6, prolegomena, p.xx. [15]Ostwald曾对本文选中的后三位立法者进行过描述。他把原先梭伦时代的上诉审改为初审。克里斯提尼的改革用nomos取代了themos作为statue的官方用语。那脱离了神灵福佑的公民,城邦就是其天然的庇护所,借用学者Lewis的话说,梭伦把公民视为与城邦有明确联系的个体。第一是德拉古之前关于战神山最高法庭议事会的记载: 最高法庭议事会具有护卫法律的职能,但它管辖着城邦中大部分最重大的事务,并对一切扰乱公共秩序者直截了当地进行判刑或罚款。为了清晰解读埃菲阿特为规制战神山最高法庭议事会权力所带来的法治观念的改变,我们需要分析战神山最高法庭议事会在此之前的职能变化。

[32]在德拉古之前,雅典人解决纠纷的方式更多是原始的血亲复仇形式,即由受害人自己或亲属来对加害人进行报复。民众的参选方式极其民主化,任何符合资格的雅典公民都可以参选,其合法资格的条件如下:第一,他要年满30周岁。

此时,雅典城邦中的个体无论贫富、血统如何,只要年满18岁,经德馍登记注册都可以享有公民权,他们也当然成为了官职的潜在享有者。[12]因此可以说,雅典民众的共识是限制公权力。

[25]这里指出了平民的大多数人要求参与政府管理、分享权力的欲望,也从另一侧面说明了,平民中的少数人在当时的雅典城邦中已经享有了一定的权力。nomos在公元前五世纪之前的含义为一种秩序,且暗含着社会全体成员视为或应视为有效的束缚性的秩序。

其原因就在于,雅典立法者们所塑造的城邦共同体能够让公民感受到城邦的存在。……就大多数人而论,在政体方面最为难忍和辛酸的事情就是身受奴役。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指出:克里斯提尼在驱逐了僭主们之后,把大量的外邦人、奴隶和侨居者编入了各个部族。但本文认为,没有确立民主制并不代表民众没有民主意向,相反,梭伦立法极大提升了民众的民主意向,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参加民众大会来参政议政。

[28]德拉古是一位经选举产生的立法官。[11][美]N.帕帕斯:《柏拉图与〈理想国〉》,朱清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9页。

[65][英]阿尔弗雷德•E.齐默恩:《希腊共和国:公元前5世纪雅典的政治和经济》,龚萍、傅洁莹、阚怀未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19页。[8]此话虽然因其完全抛弃传统政治理论的做法而有片面性,但也指出了我们通常所认为理所当然的知识中隐含着某种未曾揭示出来的东西,而且这种隐而未彰的东西往往就是当时社会现状的一部分。

不仅贵族的内斗使雅典城邦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而且贵族与平民的争斗又促使这一事态更加恶化。按照前面的解释,这里的事情肯定不是自己的事情,因为梭伦不允许雅典人保持中立,那这种事情就是城邦之事了。

有学者对这种解释表示异议。[65]那么,克里斯提尼是通过什么措施来树立这种公共权威的呢? 首先,克里斯提尼扩大了享有公民权的范围,并赋予城邦的基层单位德馍享有特定的政治职能。[51]但现代学者MacDowell却对此提出异议,他认为:它(Hybris)通常指那些享有财富和政治权力的人,并不一定局限于年轻人或有财富的人。它审讯那些图谋颠覆平民制的人。

作为平民领袖的埃菲阿特,于是对战神山最高法庭议事会发起了攻击。当下西方的陪审团裁断的是事实问题,而法律裁断及判决职能都属于法官,而在雅典,这三项职能皆由陪审团实施。

历史上对德拉古的法律有颇多指责,因为这部法律极其严厉。[52] Douglas M. MacDowell, The Law in Classical Athens,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78, p.129. [53]参见注[17],第60页。

[80] 这就是亚里士多德对战神山最高法庭议事会在埃菲阿特立法之前的全部记载,由此可知,在克里斯提尼改革之前,战神山最高法庭议事会所享有的职能特点。三、民众至上——克里斯提尼改革 梭伦赋予了民众一定的公民权,但他并没有把公民权与平等权等同起来,因为梭伦法规定,官职以财产的多寡为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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